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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鲁迅”酒 吃“鲁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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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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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引自东方早报)

  “三味书屋”是香烟牌子,“孔乙己”是酸梅汤品牌,“鲁迅”则成了酒水名……这些天在绍兴参加“鲁迅国际学术研讨会”的部分专家忧心表示,吃“鲁迅饭”的商业操作正过度、过滥解读着鲁迅作品,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不仅无益于鲁迅文学内涵的传达,更无益于发挥鲁迅精神在当下的巨大能量。


据统计,目前绍兴以鲁迅笔下的艺术形象来注册商标的商品高达150种左右。

  目前,“闰土”等热门词汇的45个类别商标已被全部抢注完毕,以“百草园”为商标商品类别有22个,“孔乙己”则被注册了17个类别。如“孔乙己”商标,不但成了茴香豆等食品类商标,还在文房四宝、长衫、陶瓷等方面都被注册,甚至还成了酸梅汤品牌。“鲁迅”已成为招财进宝的金字招牌。随着“鲁迅经济价值”被发掘、放大,在绍兴吃“鲁迅饭”者剧增,纷纷向鲁迅作品“开刀”。“三味书屋”、“鲁镇”等鲁迅笔下的著名场景,竟成为香烟类商标,华老栓土特产店、祥林嫂洗浴中心“应运而生”,甚至连“鲁迅”自己也成了酒类名称。“这完全是一种对鲁迅作品解读的不当和泛滥,是低俗化的表现,甚至是对作家的亵渎。”周一农认为,不恰当的解读往往会带来负面效应。“一个成功的人物形象在读者心目中也常常有其约定俗成的理解,像诸葛亮之于智慧,司马昭之于奸诈。”他说。

  事实也印证了周一农的说法。“孔乙己”虽然让许多店家财运亨通,却唯独没有给开发“孔乙己酸梅饮”的老板带来好运:上市不到两年,即成明日黄花。绍兴最有名的是“古越龙山”和“会稽山”酒,而非“鲁迅”酒。

  “鲁迅经济价值被开发在消费主义文化流行的当今,无法禁止,但必须加以引导。”鲁迅博物馆原副馆长陈漱渝认为,对于鲁迅经济价值的挖掘其实很多时候是一种肤浅的、短视的行为,目前甚至出现了戏说的危险。“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其作品本身和精神的研究上,但目前却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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