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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连鞍山三地成商标战略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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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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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名单,沈阳大连鞍山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全国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据悉,首批被认定的国家示范城市(区)共53个,我省沈阳、大连、鞍山入选。这对三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企业竞争力、实施商标强市战略具有重大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标志着三城市商标战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三城市将享受到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参与示范城市的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交流活动,利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标局网站为示范城市进行宣传,加大对示范城市民间文化、民俗、自然景观等名称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等。国家有关部门还将为示范城市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信息的统计服务,指导和支持示范城市开展“商标富农”、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等,并支持和帮助示范城市外向型企业解决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问题。

导读:

关于公布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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