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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GUE"商标纠纷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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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3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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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视线娇点科技有限公司与(法国)康泰纳仕出版有限公司的商标纠纷再起波澜。由于不服一审判决,视线娇点公司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6年12月,康泰纳仕出版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视线娇点公司告上法院。康泰纳仕出版有限公司诉称,视线娇点公司主办的E-风尚网将与其注册的“VOGUE”和“风尚”商标相近似的“e-vogue.com.cn”、“风尚e-vogue”、“E-风尚”作为自己的网站域名、标志和网址使用,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2007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视线娇点公司败诉。视线娇点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高院。

  视线娇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康泰纳仕将其注册商标“VOGUE”在中国内地实际投入使用之前,视线娇点就于2004年1月30日注册了域名“e-vouge.com.cn”。而且,VOGUE是一个普通英文词汇,“VOGUE”商标不具有任何独创性,也缺乏固有的显著特征。VOGUE一词的中文含义“时尚”是对时尚行业特点的直接描述,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直接表示商品/服务特点的,商标注册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目前,视线娇点公司已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商标争议,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许多国内杂志、电视台栏目等都包含“风尚”、“VOGUE”名称。因此,该案所涉及的商标“VOGUE”和“风尚”的专用权范围是什么,视线娇点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合理使用等问题都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悉,北京高院将于12月5日开庭审理该案。(知识产权报 记者 刘 超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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