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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的官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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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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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查询的唯一官方机构是: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心」),查询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中心只对境内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组织开展商品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查询商标,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查询商标种类为中文(含汉语拼音)、英文(字头)及其合成的商标,图形商标及商标中的图形部分暂不予查询。

  二、经商标局批准具有商标代理权的组织,可用传真、邮寄、直接递交计帐的形式查询商标。

  企业与个人只可采用直接交费方式查询商标。

  三、应查询单位和个人的要求,中心除开展普通查询外,还可办理加急商标查询:

  普通查询:从收到《商标查询单》的第五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提供查询结果。

  加急查询:从收到《商标查询单》的四十八小时(不含法定节假日)提供查询结果。不办理邮寄加急查询。

  四、价格:

  (一)普通商标查询:中文商标每件60元;外文商标每件100元;图形商标每件120元(暂不查询)。要求办理加急商标查询,按上述收费标准加倍计收加急费。

  组合型商标查询:如英文(含字母、字头)中文商标(注:指英文与中文无确定含义或含义不一致的商标),图形中文、图形英文商标(暂不查询),则按中文、外文商标两件计价收费。

  (二)为方便收费,境内的传真查询目前暂定加收20元传真费。

  五、各商标代理组织的商标查询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商标局从各代理组织预交的商标费中定期划拨给中心。

  六、中心统一制定商标查询单及查询报告书式,各代理组织按照该书式自行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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