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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复审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5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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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在一定的时限内可以提出商标申请复审,但是必须要走相关的程序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对于商标复审的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商标申请复审流程?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商标申请复审流程

  申请商标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二、商标复审的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三、商标申请撤销的法律程序

  撤销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即直接向商标局递交《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中介组织代理申请。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文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齐备且申请文件的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商标的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交在所要求的连续三年期限内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材料及使用证据材料,商标局依法对该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该商标在该三年内的使用情况,商标局做出维持该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如果证据不充分,则依法撤销该该注册商标。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申请复审流程的内容,由此可知,商标申请复审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首先具备资格的申请人需要在申请的时限内提出,提交相关资料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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