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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沼山胡柚成功注册原产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1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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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工商局19日宣布,“沼山胡柚”成功获得国家林果原产地证明商标,是鄂州市继“鄂州武昌鱼”后第二例国家原产地证明商标。

鄂州市梁子湖区有其独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和生态环境,经过当地老百姓的长期选种培育,如今的“沼山胡柚”以优质的肉质享誉国内外,是梁子湖区最具独特品质的柚子品种。但在2009年以前,由于缺乏品牌宣传和专门的组织管理,当地一直沿袭着传统的种植模式,零星分散,不成规模,效益不佳。

为树立品牌意识,提高沼山胡柚的市场竞争力,把“沼山胡柚”品牌做大做强,2009年12月,鄂州市工商局梁子湖分局向梁子湖区委、区政府呈送关于申办“沼山胡柚”原产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建议书。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沼山胡柚”商标注册工作专班。今年5月6日,经过鄂州市工商局、梁子湖分局和沼山胡柚协会近3年的精心培育和努力申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向鄂州市沼山胡柚协会正式颁发了“沼山胡柚”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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