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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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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之所以设定商标权,是为了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的,商标对于企业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的。那么,商标权的主体是什么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认定是什么?哪些侵犯商标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商标权的主体是什么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有如下5种人: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

  4、个人合伙。

  5、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其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

  综上所述,按现行商标法律规定,外国的(含大陆境外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而中国的自然人目前暂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可以被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认定 是什么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三、哪些侵犯商标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

  商标侵权,一般根据其违法经营金额的多少,去决定是由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还是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处理,如果由公安部门处理,一般都属于构成刑事犯罪。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准备的“商标权的主体是什么”的全部内容,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大家,商标权作为一种产权,类似于房产,也是可以转让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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