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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6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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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商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先进行查询,尽量避免与已注册的商标近似,导致申请被驳回,经过一系列过程获得商标专用权之后,是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不过也有一些条件,那么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条件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里"核准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在案的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中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二、注册商标的保护措施

  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确认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行政保护措施

  (1)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2)采取前4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3)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事保护措施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及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3、刑事保护措施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刑法规定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标的保护范围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 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条件”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商标是文字、图形、数字、字母组成的,已注册的商标,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中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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