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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实践”为电子商务诚信解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22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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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刚诞生不久的淘宝网推出支付宝服务,为了解决网络购物中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从90年代末萌芽的中国电子商务,4、5年时间的发展,整个国内网购市场的年规模不过10亿元。信任缺失造成的支付瓶颈是造成这一困局的最主要因素。

  支付宝担保交易模式的出现首次在网购双方之间建立了普遍的信任。短短几个月内,淘宝网网民覆盖数就超越同行跃居国内第一。“淘宝网创造性的推出了‘支付宝’,将网络交易危险性降低到最小化”成为淘宝网成功的最主要原因。数据显示,到2004年淘宝网交易额就达到23亿元,是2003年国内网购市场总规模的两倍以上。

  正是在支付宝推动淘宝发展的过程中,阿里巴巴看到了支付宝作为电子商务基础服务的价值。

  2004年12月8日,支付宝公司正式成立。从网络购物起步,支付宝开始了独立运营和发展的新历程。

  “在诚信缺失、信用体系不健全的中国社会,发展在线支付与电子商务是否可能?是否能够发展壮大、引领世界?支付宝的实践给出了答案。”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柴跃廷表示。

  12月7日,支付宝日交易额首度突破12亿,达到12.13亿元。12月8日正好是支付宝成立5周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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