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什么是电子政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25 07:03
人浏览
在开展一项研究之前,首先要明确研究对象的概念。如果概念本身就不明确,那么研究也就彻底失去了目标和方向。电子政务研究同样遵循这个规律。虽然现在大家都在谈论电子政务,但是每个人对它的理解却不尽相同,甚至还有较大的差别。如果这种概念上的混乱局面持续下去,势必会对今后的研究和交流造成阻碍。所以我们认为,在对电子政务进行深入研究之前,我们首先应当从理论上明确电子政务的概念。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尽可能地为电子政务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同时通过比较电子政务与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府"和"政府上网"等概念的异同,来明确电子政务的内涵和外延。

一、电子政务的定义

  电子政务是借助电子信息技术而进行的政务活动。由于电子政务是电子信息技术与政务活动的交集,所以它的内涵和外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于电子信息技术和政务活动所下的定义。也就是说,要想明确电子政务的概念,我们首先必须界定"电子信息技术"和"政务"这两个概念。

  政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政务范指各类行政管理活动,而狭义的政务则专指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目前大家在探讨电子政务建设的时候,更多地是指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但实际上党委、人大、政协、军队系统和企事业单位等同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活动,而且这些活动同样能够借助电子信息技术来进行。所以,电子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实际上要远远超出政府系统的范围。

  为了避免同狭义的电子政务概念产生冲突,也许我们应当把这些新的交集分别命名为电子党务、电子政协、电子人大等。或者我们干脆可以选用广义的政务概念,从而把上述这些活动全部并入广义的电子政务的范畴。无论我们采取哪种具体的处理方式,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来提高办公效率,并不是政府部门的专利。因此,我们在密切注视政府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的时候,还应当关注信息技术在其它管理领域更为广泛的应用。下图表明了广义电子政务与狭义电子政务之间的关系。

550)this.style.width=550; if(this.height>550)this.style.width=(this.width*550)/this.height;" />


  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下面将采用狭义的政务概念,即政务专门指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活动。与此相对应,我们所认定的电子政务的应用主体,也就局限于各级政府部门。

  与"政务"一样,"电子信息技术"这个概念同样需要进行界定。并非所有的电子信息技术与政务活动相结合,都能够称之为电子政务。例如,政府部门通过传真来传递信息,就不能算作是电子政务,因为电话在这里充其量只是一个传递信息的途径和手段,而不能对政务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方式产生根本性的影响。电子政务真正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出现,是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相对成熟和普及之后。这是因为,只有在网络技术出现之后,大量政务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双向交流才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从而使传统的政务开展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观。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子政务的物质基础是计算机网络技术。

  根据上述的狭义电子政务定义,电子政务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一是政府部门内部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办公;二是政府部门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而进行的信息共享和实时通信;三是政府部门通过网络与民众之间进行的双向的信息交流。具体地说,目前各级政府部门所广泛使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属于第一类电子政务的范畴;国家最近建设完成的"三金"工程和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是第二类电子政务的典型例子。政府部门通过自己的互联网站发布政务信息,以及进行网上招标、网上招聘,接受网上投诉等,则属于第三类电子政务的范畴。一个完整的电子政务系统,应当是上述这三类系统的有机的结合。下图表明了一个完整的电子政务系统的基本结构。

二、电子政务与其它几个相关概念的异同

  要想明确一个概念,除了要说明它是什么之外,还要说明它不是什么。尤其是当几个十分相似的概念同时存在的时候,如果不进行认真的区分,必然会导致认识上的混乱和交流中的困难。所以,我们认为,要想真正明确电子政务的概念,除了要尽可能地对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之外,还应当把它与其它几个类似的概念加以对照和区分。下面就让我们分别分析一下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quot;电子政府"、政府上网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1、办公自动化与电子政务

  所谓办公自动化,主要是指利用现代化的办公设备、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来代替办公人员的手工作业,从而大幅度地提高办公效率。办公自动化设备早在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在我国得到普及应用,而电子政务系统的大规模应用基本上是九十年代中期以后的事情,所以我们不难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异。

  具体地说,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在以下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1,其应用定位不同。电子政务侧重于政府部门内部以及跨部门、系统和地区的应用,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重点一般是在部门内部,并且集中于办公人员的个人层面。2,二者的应用主体不同。办公自动化广泛地应用于几乎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而电子政务顾名思义,其应用主体主要是各级政府部门。3,在系统用户方面,电子政务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具体地说,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用户多为办公人员,而电子政务由于一般是互动式进行,所以其系统用户的范围要广得多,除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与这些部门相关的企业和公众等。

  虽然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在应用定位、应用主体、功能、系统管理模式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它们之间仍然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由于电子政务实现了打破部门界线的联网办公和互动式作业,所以我们可以把电子政务看作是办公自动化系统在范围和功能上的对外延伸,是面向全社会的政府办公自动化。

2、"电子政府"与电子政务
  最易与电子政务在概念上产生混淆的,当属"电子政府"。"电子政府"这个名称直译自英文单词Electronic Government (简称 E-Government),其原意是利用网络技术来构建一个"虚拟政府",从而使民众能够随时随地地享受各类政府服务。1993年,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受克林顿委托,研究如何才能够重塑美国的政府系统,使它的运行变得更为合理和高效,同时使其能够为民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戈尔为此发起了一场名为"国家绩效考察"(National Performance Review)的运动,用以检视美国政府在管理和提供服务方面所存在的弊端,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在这个运动中,构建"电子政府"被作为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提了出来。在之后的几年中,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相继提出了构建"电子政府"的宏伟计划。

  我们通过查阅国外的有关资料发现,西方的"电子政府"计划虽然也包括了整合政府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跨部门的联网办公等内容,但总的来说,这些计划的重心更多地是放在利用信息技术来改造政府服务的提供方式,即上文所说的政府部门与民众之间的电子政务之上。国内人士在探讨"电子政府"这一概念的时候,同样偏重于政府服务的电子化,而很少涉及几乎同等重要的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电子政务活动。这种倾向之所以出现,主要是因为"政府"这个词本身就有实体的含义,而且政府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经常是与社会相对而言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多地是从民众接受服务的角度来探讨"电子政府",也就是很自然的结果。

  但是,如果我们严格地进行区分,就会发现"电子政府"和电子政务其实并不是同一个概念。"电子政府"构想集中于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电子政务,而一个完整的电子政务的概念,则同时包含了政府部门内部、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电子政务,所以不但其范围更广,而且内容也要比"电子政府"丰富得多。

  除了包含的内容过窄之外,"电子政府"这个提法还存在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缺乏一套客观的衡量标准。例如,一个政府究竟要把多大比例的服务放在网上进行,才算是已经建成了"电子政府"?如果象有些报刊所报道的那样,一个市开通了市政府网站和市长信箱,就算是建立了"电子政府",那么"电子政府"的门槛实在是已经降得不能再低了。而且,不同国家和国内不同地区所建立的"电子政府",在技术的先进程度和功能的完备程度上肯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才能够相对客观地衡量一个"电子政府"的完备程度?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之前,"电子政府"注定不能成为一个精确的概念,而且还有成为媒体的炒作对象的风险。

3、政府上网与电子政务

  还有一个极易与电子政务相混淆的概念,那就是"政府上网"。这个词来源于1999年启动的"政府上网工程"。当年1月,中国电信联合40多家部委(办、局)的信息主管部门,共同倡议发起了政府上网工程。这项工程的主旨是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开通自己的互联网站,并推出政务公开、领导人电子信箱、电子报税等服务,从而为政府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政府上网工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全国各级政府部门申请的gov.cn域名就达到2400余个,而且它们还开发出了大量成功的网上应用项目。正是由于"政府上网工程"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所以人们后来经常用"政府上网"来指代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

  然而,严格地说,"政府上网"与电子政务建设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如果取"政府上网工程"的原意,那么"政府上网"的重点,还是在于通过开通政府网站来推动政府部门与民众之间的电子政务活动。(在这一点上,"政府上网"与"电子政府"十分相象。)而完整意义上的电子政务则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还包括了政府部门内部以及部门之间的电子政务活动。所以,除非我们把"政府上网"的含义进行适当地扩展,把政府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联网办公也包括进来,否则"政府上网"与我们所说的电子政务之间不能简单地划等号。

三、结语

  对于电子政务这一时刻处于发展变化之中的全新事物来说,要想明确其内涵和外延并不是一件易事。我们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尽可能地为电子政务下一个相对精确的定义,从而为今后的研究和交流提供一个前提和出发点。为此,我们进行了双重努力,一是试图说明电子政务是什么,二是通过把它与其它几个相似的概念进行对比,来说明电子政务不是什么。通过上面的分析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电子政务不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单一事物,而是一个包罗万象的范畴,而且其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今后,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意识的提高,新的电子政务应用形式还将被不断地发明创造出来。但是,这些应用形式仍将围绕政府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和部门与民众之间这三条主线而产生。也就是说,电子政务系统三位一体的框架,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但是,如果有一天这个框架最终能够被突破,也就说明我们对于电子政务的理解和应用已经产生了质的飞跃。所以,我们衷心地希望这种突破能够早日到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