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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启用全国统一标准《中国信用认证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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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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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来源:    更新日期:2009-8-11

全国各信用认证机构:

为保障信用认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信用认证机构信用服务行为,增强我国信用机构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快速与国际信用接轨,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优质信用服务,经全国信用机构联席会办公会决定,自2009年07月0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标准《中国信用认证报告》和《信用申报表》、《信用管理体系认证合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全国信用机构联席会

200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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