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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之痒与司法之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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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几何时,讨债人一句“法庭上见”,就唬得赖账者脸红耳赤。可时下,中国cc总公司(下称“cc”)副总经理曾xx的一句话却让人如鲠在喉:只有最难解决的欠款才选择打官司。

  曾xx供职的企业是中国最大的建筑企业之一,也是最大的国际承包商,其对外应收的工程欠款十分惊人,一直保持在100个亿以上,和法院打交道不可避免。

  应该说,再没有任何一家机构在清欠方面能够比法院更强有力了。然而,曾xx把打官司作为解决欠款纠纷的最后一个途径,因为在中国“打官司时间长、成本高,其过程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验证曾xx这一说法的事实是,cc上报到建设部的17起疑难案件全部涉及司法,其中在深圳市中院的一起案件自2000年9月第一次开庭以来,已先后更换了3名主审法官,做了两次质量鉴定和一次维修费用价格鉴定。6年过去了,一审判决仍“待字闺中”。

  cc作为一家企业,做工程也好,打官司也罢,首先考虑的就是一个成本问题,而且希望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润。倘若花了巨额的诉讼费迟迟讨不到一个说法,或者劳神费力后拿到的判决书也是一纸空文,相信不仅cc,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做这种傻事,除非是万不得已。

  曾xx打官司时的心态在当今社会很有代表性,这点从各级法院经济纠纷案件的受案数逐年下降可以佐证。从某种程度上讲,法院案件的受案数下降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但需要重视的是,伴随着受案数的下降的,还有人们对司法信念的动摇。作为一个正在努力向“法治”社会迈进的国家,这种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刻忧虑和沉重反思。

  因此,法院在清欠工作上要严格做到公正执法,充分体现司法为民,避免或少打“法律白条”,让司法真正成为人类正义的最后一道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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