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我国应建立小企业呆账快速核销机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0 15:20
人浏览
新闻中心    来源:北京商报    更新日期:2009-9-4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支持国内小企业的发展,需要银行加大对小企业贷款的投放。但小企业固有的高风险特点,需要银行建立快速的呆账核销机制,以便正确地反映风险成本,快速处置不良资产带来的损失,使银行敢于向小企业贷款。

  商报:您提出这个提案的背景是什么?

  马蔚华:根据银监会统计的数据,截至2007年末全国小企业授信户为381万户;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52万亿元,平均每户贷款余额为66万元。但由于以上统计数据中包含了各商业银行个体经营户贷款的相关数据,实际上商业银行对生产性小企业发放贷款普遍在100万元以上,发放50万元以内的贷款非常少见。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十四款的标准,能够纳入到呆账直接认定范围的贷款非常少,实际操作性局限比较大。而且两年的追索期对于本身生存期限相对较短的小企业而言,也是偏长的,也未能达到实现快速核销的要求,事实上小企业不良贷款超过一年如果不能收回来,基本都要损失。基于以上情况,商业银行难以建立对小企业贷款呆账的快速核销机制,直接挫伤了银行发放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我建议财政部对《办法》的第二章第四条第十四款进行修改,将贷款余额上限提高到500万元,追索期限由“两年以上”改为“1年以上”。由于小企业本身具备高风险的特点,商业银行发放小企业贷款时承担的信贷风险很大,通过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和快速的呆账核销机制,可以让商业银行能够更好地把握经营风险,降低不良资产比率,从而调动商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投放的积极性。

  商业银行在向小企业发放贷款时,一般都设定了相对于大企业更高的拨备比例要求,并对不良资产计提了专项拨备。但受限于呆账核销政策,难以实现呆账“应核尽核”的要求,造成了“高盈利、高拨备、高不良”的现象。这种情况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有很大差异,对商业银行的相关财务指标和外部信息披露有很大的影响,也不利于商业银行正确衡量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真实风险成本和收益。

  商报:中小企业为何没能在1月井喷信贷中分得蛋糕?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配套措施,您有何建议?

  马蔚华:从1月份的信贷投放来看,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客观的情况,因为1月1.6万亿元很大一部分是中长期贷款,主要是支持中长期基础设施项目,中小企业没有这样的项目,这个是客观的。虽然中小企业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跟大企业相比还是有一些不足的,例如治理结构、运行机制不很健全,财务报表也不是很透明,这些都会影响银行对其放贷。

  总理政府工作报告里说,要形成合力,现在一提中小企业融资难,大家都批评银行,当然银行有银行的问题,但如果社会各界形成合力,银行的信心会更足。

  在政策方面,建议由政府出资建立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对银行来说可以提升信心。如果有条件,建议成立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是个鼓励。

  商报:今年商业银行既要保增长,又要防风险。是个两难的选择,目前招行在小企业贷款和控制风险上做了什么工作?

  马蔚华:要理性地对待市场,像前几年经济发展得轰轰烈烈的时候就要特别地注意防范风险。现在市场冷了,在这个时候要多看积极因素,热的时候不能乱,冷的时候不能怨,尤其要关注企业在哪些方面有需求。有些企业现在有困难,未来还是有希望的,并不是简单地停贷或者拒贷,而是银行帮助企业去进行客观地分析,如果企业的产品不对路,银行可以促进其调整结构,还是可以支持它的。从这个层面上讲,这就是我一直在强调的,救企业其实就是救银行自己。但银行本身风险底线不能突破,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对企业更加灵活地支持。[page]

  如招商银行按照银监会的指引成立了国内首家小企业信贷业务专营机构。同时,各商业银行都制定了完善的内部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已核销贷款实行“账销、案存、权在”的管理要求,继续严格做好资产保全工作。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