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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亿元金融信贷支持新疆“十二五”交通建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0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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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18家金融机构,6月26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签订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将给予新疆“十二五”交通建设项目860亿元金融信贷支持,并在贷款期限、利率水平上给予优惠。

为多方筹措“十二五”交通建设资金,新疆交通部门近日向18家金融机构发出支持公路项目建设邀请函,进行银行信贷推介,得到了各家银行的响应,最后确定由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新疆分行、交通银行新疆分行、中信银行(601998,股吧)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601988,股吧)新疆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家金融机构作为牵头银行,进行银团贷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宋爱荣在战略合作签字仪式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新疆计划投资1200亿元至1400亿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于公路建设。除国家投资外,迫切需要通过多渠道融资保障建设资金。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对新疆交通运输业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新疆将加强资金监管,严把质量关口,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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