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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信用债券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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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1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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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3,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6月29日正式生效。在本基金的募集期,投资者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进行了认购。通过场外代销机构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在本基金封闭期内,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直接申请赎回,投资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内后再上市交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但不可申请赎回。转入开放期后,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场外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投资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内后再上市交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上市交易,也可直接申请场内赎回。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0年7月8日开通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内、场外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自2010年7月8日起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或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在本基金封闭期结束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并开放申购后,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自动适用于在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才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0年7月6日披露《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场外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才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敬请场外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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