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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为环境筑起金融防护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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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环境违法,将被限制贷款。今年上半年,经省环境保护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研究决定,在全省挂牌督办的74家污染企业中,将4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强授信管理,严格控制贷款,切断这些环境违法企业的资金链。借助限制贷款、企业自省以及政府监管三方力量,银行、政府联手,客观上给污染企业加了一道“紧箍咒”,促使企业加快治污。

  这是辽宁首次采取金融手段惩治环境违法行为。银行出钱,企业污染,百姓受害,是前些年一些污染企业的成长模式。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赵长富表示,辽宁现在开始实施绿色信贷,过去的模式行不通了。

  绿色信贷成环境保护有效手段

  尽管绿色信贷在国际上已是较为通行的信贷政策,但对于辽宁来说,这仍是一件新鲜事。以往,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在通报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后,可以用来惩处企业的手段并不多,常常只是罚款了事,而罚款并不足以制约和震慑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污染最主要责任方在企业,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必须由企业来治理。通过金融手段追加企业的 “污染成本”,能够促使企业将污染问题“内部化”,使企业将环保理念贯彻到自身的发展中。

  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银行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法规的企业及项目进行信贷控制,这成为绿色信贷实施的指导性文件。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辽宁落实国家有关精神,重新调整环保政策,以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年8月8日向社会公告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这些企业的落后产能必须在9月底前关闭。此次公布的2000余个淘汰企业榜单中,没有出现大连企业的身影。原因何在?是大连对环保不达标企业信贷发放实行“红灯”制度。 2003年以来,大连累计批准实施建设项目33715个,其中有800余个新扩改建项目被环保 “一票否决”,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今年对绿色信贷的重视程度可以说是空前的,金融机构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的前提条件。”大连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五六月份,央行及银监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制定相关的风险清单,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及节能减排控制行业合理上报授信权限,特别是涉及扩大产能的融资,授信权限应一律上报到总行。

  大连银监部门已对金融企业建立起信贷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大连银监局要求银行建立信贷投向监测机制,对环保不达标企业信贷发放实行“红灯”制度,并实施有效识别程序,杜绝向“两高”企业发放贷款。同时监测高污染企业环保设施的变化、折旧情况是否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配套。严密跟踪企业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授信客户实行动态授信管理,根据企业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银行的授信策略、方案,确保风险可控、资金安全。

  与此同时,企业在大连地区办理信贷业务,还必须符合“双标准”条件——银行在选择信贷支持的企业和项目时,不仅要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的标准,还必须满足节能环保标准。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得不到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绿色信贷的结果其实是双赢的,银行机构作为资金的“供应方”,有责任断绝环境污染企业的资金供应,这也有利于银行自身的资金安全。

  绿色信贷助推企业实现低碳环保

  营口一家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刚刚投入使用一台粉尘回收系统,它能够使排放到空气中的镁粉浓度降低30%。企业的信贷环保标识因此得到提升。[page]

  企业之所以投入几百万元资金对设备进行改造,提升企业的信贷环保标识,动力来自于交通银行营口分行刚刚制定的 《绿色信贷政策指引》。这家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企业在银行绿色信贷标准由三类提升到二类,从而得到银行更多的信贷额度。”交通银行营口分行方面对记者表示:“我们可能对环保评级比较高的企业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而环保评级较低的企业,可能处在我们的淘汰之列。 ”

  随着绿色信贷执行力度的加大,辽宁对企业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土地利用等方面都有了更高要求。对企业在申请金融贷款时设置环境准入门槛,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信贷控制,这样的绿色信贷对于污染企业无疑是釜底抽薪。在一些银行,绿色信贷理念开始深入人心。有的银行建立了客户环保信息数据库,环保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环评不合格的项目,在贷款调查阶段就被否决。在对“黄牌”、“红牌”企业信贷进行限制的同时,一些银行加大了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辽宁大族冠华是一家印刷机有限公司,老厂区改造曾一时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正在企业进退两难的时候,营口银行伸出了援助之手,提供贷款,用来支付购买设备的款项。目前,营口银行已经为辽宁大族冠华等100多家客户进行贷款,解决了企业筹建新厂房的资金。

  辽宁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行,不仅对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起到了实实在在的震慑作用,相对于以往的环保制约来说,绿色信贷更直接有效,通过影响企业的资金来源和经营,从机制上推动企业从事清洁生产,主动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从而对企业踏上低碳环保之路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

  绿色信贷政策还有待完善

  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不能仅停留在理念层面,还必须依靠扎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加以强力推进,绿色信贷就是很好的政策选项。绿色信贷的优点在于,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本配置,效率更高,不利影响可控。目前,我省乃至全国绿色信贷政策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商业实践积极展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绩仍是初步的,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

  例如,绿色信贷覆盖的范围仍较为有限,大量企业的环境信息尚有待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尺度松紧不一,有的地方仍为保护当地企业发展而没有将企业的不良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有的银行仍为短期利益而有意无意地放宽贷款审核标准;执行标准的划分仍较粗放,市场化手段的使用远远不够,导致效果大打折扣。

  绿色信贷涉及环境保护和货币管理两大领域,需要各级环保部门和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密切配合,以及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认真执行。因此,应尽快研究制订较部门规章位阶更高的法律,从国家层面加以规范和推进。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的呼吁。

  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障碍,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其考核比重,规范和约束地方政府行为。此外,还需要尽快制订出台考虑周详的实施细则。目前的绿色信贷政策只是简单地划分了几种企业类型,并提出了优先贷款、限制贷款和拒绝贷款的原则性规定,但在某一种类型内部,缺乏贷款额度方面的阶梯式变化标准,也没有充分利用差别利率这一金融杠杆,管理失之于粗放。应借鉴火电企业脱硫加价的有关规定,对不同类别企业的贷款额度和利率加以区别,以更好地发挥绿色信贷的约束与激励作用。

  绿色信贷政策的深化与完善,十分迫切,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需要尽快予以研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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