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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渐推进 参与阵营或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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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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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沉寂多时后,随着管理层的逐步推进,让资本市场忍不住提前勾勒其波澜壮阔发展的宏图。

2005年4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共同颁布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拉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帷幕。有消息称,该《办法》或于近期修改,将取消之前几家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其他机构参与此项业务。

“近年来,央行和银监会曾就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问题不止一次地联合向国务院提交报告,这次新的方案仍要等国务院的批复,估计除了之前参与的资产证券化试点以外,还要新增大量其他的金融机构。”某投资银行人士向记者透露。

资产证券化呼声渐高涨

近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介绍,全国信贷转让市场建设已获得金融管理部门批文,目前正在进行系统开发,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很快就会推出。有分析观点认为,即将推出的信贷转让市场或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提供定价依据。

业内人士分析,自去年以来,在我国信贷投放经历了快速增长后,信贷资产的集中度风险日益凸显,由于新增贷款可能出现行业集中、客户集中和期限中长期化的趋势,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企业经营周期的影响,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而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是防范贷款风险的有效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每经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相对成功,但中国资产证券化程度较低,资产证券化如果能够放开,对于银行保证资本充足率以及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都起到有力作用。

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曾多次表示,我国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和加快金融创新的决心不能因为金融危机而动摇,特别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应停止。

杨凯生指出,由于目前信贷增长较快,银行普遍面临资本充足率下降的压力,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很重要的一点是银行的资产必须具有流动性,能够转让和交易,其中,资产证券化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渠道。

试点再增多规模将扩容

2010年2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确保商业银行按照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经济实质从事资产证券化交易,对因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而形成的风险暴露审慎计提监管资本,避免出现资本充足率被高估的状况。

时间倒退到2005年,当时,建行和国开行分别试行国内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rmbs)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首单,随后,资产证券化规模不断扩大,并延伸到不良资产。

到2007年,国内第二批资产证券化发行启动,浦发、工行、兴业、浙商银行及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相继发行了基于对公信贷资产、小企业信贷资产及汽车贷款等资产池的证券化产品。

然而,时间指针定格在2008年下半年时,受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危机所带来连锁效应影响,国内资产证券化发行环境不利,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热情也降到冰点,近两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更是陷入沉寂甚至停滞状态。

事实上,近期,央行和银监会都在逐步推广中国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的进程,一旦得到国务院的批复,不仅是商业银行,其他外资投行、保险公司等一系列金融机构都可能参与到资产证券化的业务中去,其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容。

某国有大型银行投行部研究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仍处于零星个案、小规模试点为主的初级阶段,今后只有不断的扩容规模,还能更好地保证该市场的持续发展。“当然,还要保证是在有完善的法律、监管制度的前提下,谨慎推行。”他指出。[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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