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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账追收师:中国式职业讨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1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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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讯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日期:2009-8-17一想到追债公司,人们很容易想起电视镜头中那些利用非正规手段帮人收账的“黑社会”。

但近日的一则消息却披露:我国首批108名“商账追收师”已经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培训,获得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商账追收师”的职业培训证书,那是否意味着:帮人讨债这个一直若隐若现的工作将成为一种新的职业呢?

带着这一问题,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参加这次培训的唯一一名沈阳人———同方律师事务所的杨亮律师,同时,他也是此次培训的学员中惟一一名正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他说:规范不代表解禁,只相当于一个解禁前的试点。

职业讨债人尴尬状态:

不能以讨债名义注册但允许以讨债方式工作

不能以暴力手段威胁但可以用合法范围设限

【解禁啦?没】

培训是不让你犯法

权威声音: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

这108人都获得了职业培训证书,那么他们回去就真的可以从事职业讨债人的工作了吗?

只是一种规范

记者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了解到,获得这种证书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从事职业讨债人的工作了。

培训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国家已经意识到,职业讨债人确实是存在的,我们认为它是一种岗位,但不是一种职业,这次培训只是从规范市场的角度考虑的,并不是所谓的职业资格认证,职业讨债人持证上岗更无从谈起,因为持证上岗所需要的是职业资格证书,而他们获得的只是岗位培训证书,这种培训不带有强制性,只是证明他们在该领域具备了相关的技能和相关知识。

注册?不允许

随后,记者拨打了沈阳一个工商执照代办点的电话,表明自己要开办一家追债公司,对方疑惑地表示:“你是刚入行的吧?这样的公司工商能批吗?”记者列举了一些有追债业务的公司名字,对方告诉记者:“你可以去了解一下他们的工商执照,看看他们的执照有一家是以这种名义申办的吗?如果想申请下来,就要以商务咨询、财务咨询的名义申请,否则不会申请下来的。”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沈河区办事大厅专门办理公司注册的工商窗口,工作人员表示,工商和公安部门不会批准以这样的名义申请注册的公司。

【培训啥?法】

老师教我们别违法参训人员: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

在谈到此次培训的108名学员都是哪类人群的时候,参加这次培训的唯一一名沈阳人———同方律师事务所的杨亮律师表示:至少有50%以上的学员是正在从事职业讨债工作的人。

调查:“以吓唬人为主”

记者联系到沈阳专门从事讨债工作的一位“业内人士”,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之所以从事这项工作,主要是看中了这种工作的高回报率:佣金的最低比例也不会低于10%。

在谈到如何帮人讨债的时候,他表示,现在要钱是最难的事情,有些时候必须得有点“非常规套路”,以吓唬人为主,他们一般不会去犯法,因为这样做的代价太高。

培训:学学最上限手段

杨亮紧接着表示:“这些人在讨债过程中一般是不想触碰法律的,但有时也会遇到讨债方法上的瓶颈,想通过学习了解在法律的允许下,采取的最上限手段是什么。”

归纳:讨债拢共分四步

此次培训中授课的老师,大多是各个领域中的一些知名教授,按照他们在授课中强调的,讨债要分四步走:

第一步是电话讨债,通过与欠债方通电话,进行初步接触;第二步是信函讨债,这种方法是通过一些书面谈判的方法与欠债方进行纸上谈兵;第三步是面访,采用多种面对面的谈判技巧向对方套要欠款;最后一步就是法律途径了,在前三步都无效的前提下,最终采取对簿公堂的形式,利用法律武器向对方讨要欠款。 [page]

【难在哪?法】

夹缝中的民间讨债矛盾之处:执行难 VS追债烦

培训并不意味解禁,这也折射了民间讨债公司的尴尬处境: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路在何方?

各有利弊

杨亮还表示,其实作为律师,也有帮助委托人追讨债务的职能,但现在通过找律师来讨债的人,大都是债权、债务双方已经谈崩了,只剩下对簿公堂的份了。

就算是谈崩前来找律师,律师也因为缺少在对簿公堂前双方调解的经验,而成功率很低,可律师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帮人讨债,最重要的一点,律师一般是提前收取费用的;可讨债公司不一样,他们一般是在帮人收到欠款之后才收取佣金的,因为他们有时采取非常规手段,成功率比较高,但要想到:如果讨债公司采取了违法的手段进行讨债,那么,作为委托人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未来也许会解禁

“讨债公司的出现是一种悲哀。”

杨亮表示,作为一个律师,经常遭遇债务纠纷执行难的问题。而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追讨债务,从而委托讨债公司进行讨债,这样就产生了讨债公司的市场。但讨债公司在追债的过程中采取的非正规手段,也导致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最后,杨亮认为,国家在未来也许会对以讨债为业务的公司解禁,但这之前必须要先规范好一切。

“据我所知,在国外,讨债公司的形式是合法的,一般是由律师来办,但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就算中国放开该行业,相信也会如此。”

【霞妹解说】法律,告别脆弱吧!

欠债还钱,话顺理足;欠债不还,70%发生率。

于是,问题出现了:为了实现天经地义,不得不不择手段。因为:法律是局部软弱的,要钱是长期迫切的。

债主急得抓心挠肝,追债的忙得挖门盗洞,欠债的躲得焦头烂额———这是一条带有疯狂潜质的失常财务链,这是个问题。

问题的根源在于:法院的执行力不够,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即使欠了钱,还可以捂着钱包招摇过街,这是生命不能承受之嚣张。

问题的尾巴在于:哭丧的、讨要的、威胁的、恐吓的、绑架的、动粗的……参差不齐的讨债人队伍长期游走在法律边缘,指不定湿了鞋洗了脚的,这是社会不能容忍之乱糟。

综上两条,问题需要改正。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债主需要指望去文明方式的追债人,拿回自己的钱;追债人需要动用去文明方式的行为,拿回别人并拿回自己的钱———人为己,天经地义。

仅上一条,问题情有可原。

所以,只有法律不再脆弱,讨债才能不再邪乎。(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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