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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首次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述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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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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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2011年6月14日至15日,自治区安监局在阿拉善盟巴彦浩特市首次召开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工作会议。各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危险化学品监管的局长、科长,自治区20户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监部长,阿拉善盟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监部长等105人参加会议。 考虑到危化事故多发在氯碱行业的实际情况,决定首次述职从氯碱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始。会上,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等7户氯碱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围绕自己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述职,全区20户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观摩见学。

从述职的情况看,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还不十分清楚,述职报告的内容还不十分全面,有的蜻蜓点水,有的缺项漏项,有的安全管理篇幅较长,有的成了工作汇报。通过专家、安全监管部门的点评分析,几个述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负的职责,其他观摩见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也受到了教育。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内容较为全面、职责清晰。总的看,会议成效明显,达到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明确职责、提高认识的目的。

自治区安监局王英夫副局长对建立和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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