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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四项措施”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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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企业自查。注重检查与指导教育相结合,督促和帮助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制度、事故隐患整改等相关制度,把隐患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企业不带隐患生产。  

二是部门督查。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隐患档案,定期更新完善,重大隐患做到挂牌跟踪督办。建立隐患排查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实施问题和隐患整改跟踪督查和回访制度,严防有检查无整治,有整治无验收的情况发生。

三是专项排查。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全年不间断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辖区重点行业及领域的安全稳定。 

 四是重点重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重大危险源、加油(气)站(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仓库、经营单位等有关单位为重点,积极开展联合督查,形成合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的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目前已完成对3家重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隐患整治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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