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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珲春市切实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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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珲春市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全市分区域、分行业抓紧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抓好专项检查,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要严密监控和严厉打击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和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工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工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三是结合季节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与防火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计划与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和车站的检查,坚决杜绝“三超”现象,防止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加强对商场、医院、宾馆、饭店、影剧院、网吧、学校和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各类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把审批关,坚决防止踩踏拥挤事故发生。

四是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冰雪路面、冬季防火、烟花爆竹燃放以及企业停产检修都要有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普及群众性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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