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8 07:06
人浏览

  安全事故的赔偿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数额有所不同,企业单位必须替你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工伤期间的工资等以外,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该依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有残疾情况的还需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工伤死亡的,企业单位需补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的讲解下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造成伤残的赔偿

  (一)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四)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

  (一)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多少钱的标准,有些省区是有地方标准的,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所以发生了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在治疗的同时也要保存好安全事故受伤的证据,康复后及时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才能及时的获得安全事故赔偿。

 

(责任编辑:陈墨宸)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