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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3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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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生活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事情是常有的,一般是会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承担不同,进行了详细划分,我国安全事故管理条例也对安全事故等级作出了明确规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相关内容。

  一、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二、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一般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主要按照国务院49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13号令,个别情况下会用到国家安监总局21号令和《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1、人的不安全行为。例如: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原因;

  2、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机械、电气设备带“病”作业;_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防护、保险、警示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等。

  3、管理上的缺陷。例如: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对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等。

  4、环境上的原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社会中各类各行业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事故有大有小。根据事故的类型和等级不同,对于事故处理的应急手段也是不同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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