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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1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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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企业和公司来讲,在进行生产的时候要保证安全,要定期的对生产进行检查,这样才能够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企业的发展,也可以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制度,那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哪些?现在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安全生产基本原则是什么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必须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的指示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就要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卫生技术规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

  (2)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进行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 “三同时”原则。“三同时”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 “五同时”原则。“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 “四不放过”原则。“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和事故责任者没有被处理不放过。

  (6) “三个同步”原则。“三个同步”是指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三、安全事故分类有哪些

  (一)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6、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二)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相关介绍,在进行生产的时候,要了解一下正确操作的方法和步骤,保证安全生产,这样也是为了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减少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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