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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列入党政“一把手”考核指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5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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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正式下发《2011年度县(市、区)党政正职考核奖励工作实施方案》,采用百分制考核的形式,对各地党委、政府“一把手”进行综合考评打分,作为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扬州市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首次列入考核指标,权重占3分。根据该市委有关部门的要求,该市安监局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具体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结果量化得分,科学、公正地反映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实绩。此举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各地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地区安全发展将发挥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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