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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金矿事故1人遇难,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1-2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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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近日,栖霞金矿事故1人遇难,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栖霞金矿事故1人遇难,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1月20日晚,经与井下5中段被困矿工电话沟通并反复确认,5中段一名伤势危重矿工已无生命迹象。据井下矿工反映,这名矿工在回风井爆炸中头部受到冲击,伤势危重,近两天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根据医疗专家建议,对该矿工进行了一些力所能及的救助,但因伤势严重,状况没有改善。目前,5中段被困矿工中,8人身体情况相对稳定,之前身体不适的2人仍感虚弱。另据井下矿工反映,井下曾先后发生两次爆炸,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了解确认中。

  二、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三、生产安全事故后死亡一人对事故单位怎么处罚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栖霞金矿事故1人遇难,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的相关内容,小编提醒,虽然一般的安全事故不涉及犯罪,但仍然会损害事故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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