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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强下水道等排水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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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3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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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下水道、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排水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高度重视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等排水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从关注民生、完善公共服务的立场出发,切实履行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等排水设施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等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二是立即组织一次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等排水设施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做到100%覆盖,一个不漏,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同时,要责成有关部门每年对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等排水设施进行两次以上清掏,对重点商业繁华窗口和人口密集地区的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等排水设施增加清掏和冲洗次数,及时维修破旧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凡是无产权单位的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制。

三是要加快推进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气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建立市、区一体化的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监控管理系统。

四是要认真执行下水道和化粪池等排水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继续贯彻渝府发(2007)29号文件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委关于加强主城区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124号)精神,切实履行公共服务管理职能,全力保障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池等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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