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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麟游县实行学校安全管理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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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3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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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麟游县教育体育局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全县32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报制度。

该《制度》规定,各校要从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宣传教育、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教学安全、食宿安全、疾病预防安全等8个方面每月上报本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县局将安全月报制度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年终取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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