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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签定培训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3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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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新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不断创新安全培训理念、更新安全培训观念、创新安全培训模式,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水平,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发展,努力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近期,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签定了培训协议。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买买提?艾沙代表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家强在清华大学继教学院签署了安全培训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培训合作关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张牧寒、培训中心主任范凯波、培训中心赵娟老师,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监察专员李江辉出席了签字仪式。

培训协议明确了厅级领导干部,县市党政领导干部,地州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培训内容,并明确了合作举办新疆跨越式发展与安全发展系列论坛、开展安全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招收清华大学毕业生赴疆参加工作、协助新疆建设应急救援和训练基地等内容,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展培训,将有力地推动新疆安全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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