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检查工作有“四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9 18:17
人浏览

检查是掌握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中,我们应该通过检查达到提高设备质量、规范安全管理、强化现场控制的目的。笔者认为检查工作有“四忌”。

一忌忽冷忽热。有些管理者对检查心中无数,缺乏周期性的计划或安排,若某段时间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则每天坐在办公室里,不愿下去检查;若某段时间故障频发,则希望所有的问题在一天内解决。

二忌走马观花。有些管理者下一线检查工作,到一个地方点个卯就走。这样的检查,发现不了问题,达不到指导、督促的效果。

三忌目不斜视。有些管理者缺乏大局观念,到一线检查,自己负责什么就检查什么,熟悉设备的对管理不管不问,了解管理的对设备不看不查。这样的检查,对整体工作不利。

四忌一查了之。有些管理者检查完了就完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了没有、有关人员考核了没有这类问题不督促、不落实,难以达到检查的真正目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