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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北分局督促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停产关闭矿井跟踪检查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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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精神,防止停产矿井非法开采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辽北监察分局督促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停产、关闭矿井的跟踪检查,并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对停产矿井的监管工作,对停产矿井开展跟踪检查,防止非法出煤和违规作业行为的发生。

二是对已关闭矿井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严防“死灰复燃”、非法盗采现象的发生。

三是要抓好复产复工矿井的验收工作,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对隐患不治理、措施不落实、安全不达标的矿井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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