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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控制“人”的隐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9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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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故都起源于人,广大员工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者,在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不论“环境”的条件有多好,如果是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就一定会形成安全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人”提供了酿成事故的基本条件——隐患,当具有不安全行为的“人”与这些已经先期存在的“机”、“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发生交叉时,事故便由此发生了。所以,“人”是现场事故隐患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

针对“人”的各种各样的不安全行为,对于车间来说,要根据车间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地坚决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首先,通过学习一些安全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车间主管领导,特别是作业区的作业长及安全管理者,每天都要在上班前,注意观察车间职工思想情趣的变化,要注意防止车间操作职工施工时思想不集中,从而形成事故隐患。最后,努力地坚持做到“三不伤害”,就是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以认真做好现场安全工作的良好效果来减少,杜绝“人”的事故隐患。

笔者认为,我们每一位职工,包括每一位管理者,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都 必须严格控制事故隐患,与此同时,还要监督周围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做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唯有如此,事故隐患才能做到有效控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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