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湖北处理5起重大责任事故 8名县级干部被究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30 01:14
人浏览
 12月26日,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2011年省监察厅参加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新闻发言人通报称,今年以来,对武汉硚口区“1·17”重大火灾事故、利川市忠路镇“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仙桃市随岳高速公路“7·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7·12”重大火灾事故、兴山县“10·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5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进行了调查处理。

  通报还称,目前,经湖北省政府已批复结案2起,其他3起待批复。经湖北省政府批复的2起重大责任事故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追究纪律责任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4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20人;待批复的3起重大责任事故,湖北省监察厅已对52人提出处理建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