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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圆满结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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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高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培训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培〔2007〕145号)的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宣教中心近日举办了一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培训安排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技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事故管理等课程,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管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水平,来自宁波温州湖州、绍兴、台州、衢州、丽水、舟山等地百余名学员参加此次培训,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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