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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7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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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技术交底适用于某大厦工程
一、起重吊装作业人员的“十不吊”准则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另星物件要用尴尬盛器堆放稳妥,叠放求齐求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我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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