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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打眼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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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2.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3.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4.作业前,要调整好机架和卡具,台面应平稳,钻头应垂直,凿心要在凿套中心卡牢,并与加工的钻孔垂直。
  
  5.打眼时,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用手直接扶料,遇节疤时必须缓慢压下,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戴手套操作。
  
  6.作业中,如凿心被木槎或木渣卡阻或因猛压产生高温使木料冒烟时,应立即抬起手柄,不得用手直接清理钻出的木滓。
  
  7.更换凿心时,应先停车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上垫上木板后方可进行。
  
  8.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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