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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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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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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目前高层建筑存在看设计图纸不全、施工质量差、消防监督不力等问题,为了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应建立健全消防设计资格证书制度、施工人员上岗证制度和监督人员上岗证制度。
  关键词:高层建筑 问题 资格证书 上岗证
  近年来,高层建筑工程的消防竣工验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对策,供同行参考。

  1. 存在问题

  1.1 设计图纸不全,消防审核困难
  少数地(州、市)县的建筑设计人员不重视建筑防火设计,有关设计专业的技术人员缺乏,建筑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加之一些建筑工程建设时间紧,设计周期短,设计人员只图简便,而各专业设计人员不相互配合协商,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缺图、漏图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极个别的建筑工程仅凭几张设计草图就进行施工。以上各种原因,导致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例如,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严重不足,内部防火分区过大,安全疏散楼梯不足,缺乏室内外消防水源等等。这些问题在工程建设后期就形成难以整改的痼疾,即使被消防部门列为重大火灾隐患也无法整改,到头来只有推倒重来,造成严重损失。
  1.2 施工质量差,消防设施运行难
  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在工程投标中隐瞒工程量,采取低报价投标,造成工程总造价缺口过大,影响了工程质量;一些施工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不熟悉,甚至完全不了解,不按规程、规范施工,造成安装的技术性错误。例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文管上直接采用15mm的管子安装喷头,影响了灭火通水能力;没有将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管网最末端,虽然也能测试压力和水流量,但所测得的结果是不准确的;防排烟系统线路错接,造成排风阀送风,送风阀排风;应急照明灯亮度不够,疏散指示标志标识方向错误;消防水泵电机的连接线相序接错,致使水泵反转;防火卷帘无联动功能和应急操作装置,不能远程控制和应急操作;火灾事故广播不能在控制室强行切换、无选层功能等等。而有些施工安装部门为了索要欠款,竟人为造成消防设施故障,导致一些设施无法投入正常运行;有的消防工程公司无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承包到工程后临时招聘施工人员;一些工程同时分包给几个施工安装部门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造成消防设施从安装调试投入运行起,就无法稳定工作、不断维修的现象。
  1.3 监督不力,源头关把不严
  一些地区的消防监督人员不重视消防验收,认为建筑消防验收由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检验就可以了,消防监督人员验收只不过是走一走过场而已,把建筑消防验收全部寄托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上,从而放松了消防验收工作。实际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只对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测,至于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的整改情况、室内装饰等就不在其检验范围。而经建筑消防检测站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在消防总体验收过程中,不能通过验收的事时有发生。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不严格按程序、规范等把好建审、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关。例如有的消防监督人员未能及时地发现设计图纸存在的问题,不能全面、准确地提出审核意见,甚至对比较简单的诸如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室内消火栓安装位置等问题也提不出意见来,对缺乏主要的消防设施设计图的设计图纸,草率地下发同您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在施工检查中,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监督检查程序不熟悉,对被检查的场所束手无策、无从下手,对一些明显的问题查不出来;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产品、消防设施不熟悉,不会使用。这些都百接影响了建筑消防监督的力度和作用。

  2. 对策建议

  2.1 严把设计质量关,实行消防设计资格证书制度
  为保证高层建筑自身具有火灾防消能力和减少火灾损害的能力,建筑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及各项技术标准和有关设计规范,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特别是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专编。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并应有取得消防设计资格证书的技术总负责人对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审定。参与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人员,从事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各专业设计的人员应参加国家统一的消防设计资质考试,根据所取得的考试资格专业和人数,划分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资质等级,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万能设计相应类别的高层建筑。凡没有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高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设计管理部门应对取得消防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进行定期复查,对设计单位防火设计质量和防火设计审批情况等进行积极有效的动态管理,并作为单位设计资格审查和建筑评优等项工作的依据,从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加强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管理。为此,要尽快加紧实施《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2.2 重视施工质量,实行施工人员上岗证制度
  随着高层建筑的档次和使用功能的提高,建筑防火也越来越复杂,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重视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按规程、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消防设施的单位一定要取得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的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资质,并应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除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建设外,对施工操作人员也要进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能允许持证上岗。在施工安装中从班组到施工工段都要配备施工安装质量检查人员,对每一项工程、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安装质量都要全面、细致地检查到位,逐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了对施工安装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的监督,同时,也为解决消防监督人员工作多、人员少的矛盾,建议实行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监理制度,开展消防设施安装的质量评定,这样才能确保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制定消防设施质量评定标准,建议出台消防设施施工安装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page]
  2.3 严格工程监督,实行监督人员上岗证制度
  高层建筑的消防工程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专业性很强。要做好消防工程的监督工作,消防监督人员必须加强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应用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综合能力。在图纸审核中,要按照国家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严格把好图纸审核关;发现设计有不恰当、不合理、不完善等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地提出,并提出限期改正要求;在施工检查中,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检查、指导力度,发现问题随时纠正,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进行复查;结合工程施工质量,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抽查,检查其实际的质量和实施情况,对不具备施工资格的,要坚决停止施工。要定期对施工安装单位的施工安装资质进行审验,同时要严格施工资质的审批手续;在竣工验收中,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力度,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一定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验,直到合格后才能验收。消防监督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内的技术素质、业务能力相差很大,消防监督执行的水平、效果与消防监督的整体素质息息相关。公安部对消防监督人员实行消防监督的岗位资格考试,将极大地提高消防监督人员学习技术、业务的热情。建议将此项工作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属综合性的整体验收。在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中,只有自动消防系统各系统的施工验收规范,而这一规范不能作为建筑工程消防整体验收的判定标准。为使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成为科学的、全面的消防监督工作,将工程的建筑消防设计、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室内装饰、施工、消防产品、调试等综合反映出来,建议国家制定建筑消防验收规范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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