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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如何认定和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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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违法建筑,就是指违背了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出来的建筑。我们国家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都是很重视的。那么关于违法建筑,我们应该怎么去认定和进行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违法建筑如何认定和处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违法建筑如何认定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认定、处理违法建筑之前应该进行调查,比如确切的违法建筑面积、建筑时间、相应证据如照片等。经过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法后,对违法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同时针对于建筑的法律状态问题,有权的人民政府机关会根据上述的调查研究,会作出违法建筑的书面认定书。

  当收到违法建筑的认定书之后,也是有一系列的程序需要来处理的。首先,要审查违法建筑认定的合法性,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厂房属于违法建筑,否则就涉嫌主体不适格。

  其次,要审查行政机关在认定、拆除违法建筑之前是否尽了调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认定、处理违法建筑之前应该进行调查,比如确切的违法建筑面积、建筑时间、相应证据如照片等,否则就是违法。

  次之,充分利用公民陈述申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4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处理之前应该给予公民合理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否则就剥夺了公民的权利。具体在案件中,就是是否在认定、处理违法建筑前通知公民进行陈述、申辩,是否给予了合理的时间等。

违法建筑如何认定和处理

  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

  1、公告程序: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在当事人自行履行行政决定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没有拆除违法建设的,应当下达《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时间可参照催告时间,限期10日内;(《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2、催告程序: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作出《催告书》,催告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时间10天内;催告书中必须载明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3、报批程序:当事人在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期限为三个月内)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拆除违法建设的情况下,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听取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区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察局、当地基层组织、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人员及律师等组成的专家会审委员会的意见后,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责成有关单位(区行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强制拆除。

  4、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在履行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两个程序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行政决定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区人民政府责成决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同时发布《强制拆除公告》。(《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5、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在《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下达后坚持不自行拆除,行政机关将采取强制执行方式。由区政府牵头召集参加强制拆除的相关部门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强制拆除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协议。

  三、违法建筑认定机构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因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有认定和处理违法建筑的职权,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故当事人去找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违法建筑权利归属和内容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则应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违法建筑如何认定和处理相关内容。如果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所建设的建筑,那么也就是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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