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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操作资格培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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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0号令)要求,为规范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福建煤监局结合本省实际,针对该省煤矿装备联网的安全监控系统有KJ83型、KJ90型和KJ101型等三种型号,且在各产煤区分布不集中,系统的使用设置和管理维护存在一定差异的现况,委托福建省能源集团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国家二级资质培训机构)、福建矿山安全技术中心负责,从7月下旬起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工作。

培训对象为全省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巡检、维修的作业人员和市、县(区)分控中心值班值守人员,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生产厂家型号(KJ83型、KJ90型和KJ101型)分期分批组织培训,采用理论授课与实操指导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并对培训对象进行理论考核(100分,实行笔考)、实操考核(100分),两者均及格后方可发证。

根据煤矿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大纲和考核标准要求,本次培训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培训教材以《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操作资格培训教材》为主,实操部分由生产厂家负责技术指导,并提供相应教学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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