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吉林煤监局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督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6 15:59
人浏览

  9月20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第一督查组对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松树镇煤矿进行督查。督查人员到过现场后,听取了集团公司及矿井负责人的汇报,之后分3组对该矿+281m、+206m掘进工作面、+100综采工作进行了检查。各组人员升井后,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监察执法文书,并依法进行处罚。督查组组长曹永金代表督查组对通矿集团及松树镇煤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精神,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推进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强化双基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六大系统、班组建设、职工培训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集团公司负责人表示,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同时要借督查组的东风,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使矿区总体工作再迈上新台阶,为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