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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监察分局对龙井地区煤矿开展专项监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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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煤矿防治水工作,延边监察分局对龙井地区煤矿开展领导干部带班下井、防治水专项监察。

10月10日分局对龙井市文正煤矿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按规定报有关单位的备案、带班人员情况、每月带班下井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带班是否低于5个以及煤矿对防治水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后,分局监察人员向企业通报了现场检查情况,针对矿井存在的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和剖面图的标题栏中有数项未签字、主井绞车的松绳保护装置失灵等问题和隐患,下达了监察指令,责令企业改正,并依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企业实施了经济处罚。

通过开展专项监察,加强了龙井市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促进了该地区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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