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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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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6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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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事函〔2011〕132号)要求,10月19日—20日,福建煤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树民带领局机关党委、监察室、事故调查处、安全技术中心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深入到龙岩学院、漳平市煤行办、漳平煤业公司督导检查安全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从业活动情况。

检查组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文件精神,对照要求,从资质证书管理、培训档案建立、内部管理、收费情况等八个方面对安全培训机构逐项认真进行检查,并要求安全培训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坚决依法取消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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