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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矿安监局对广德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1-27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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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加监管责任,自即日起至2月17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到煤矿现场进行检查等方式,对广德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皖办发〔2011〕42号文有关煤矿安全生产职责权限的划转交接工作情况。

二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情况。县政府是否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十二五”期间煤矿退出转型方案,落实“9万吨以下小煤矿尽快关闭、整合”工作措施;是否按照“一县一策”、 “一矿一策”的原则,制定退出转型时间表;是否研究制定了煤矿退出转型的监管措施和经济政策。

三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制定和部署情况。县政府领导是否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和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否针对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四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情况。县政府是否明确了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并跟踪督查,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是否落实责任,采取措施限期销案;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是否深入煤矿现场检查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是否建立了定量控制和考核、奖惩机制。

六是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完善情况。是否落实满足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编制、人员、经费和装备。

本期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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