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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等级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7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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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从事哪一种性质的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念叨最多的最应该挂在心上的头等大事就是安全问题,但是尽管努力避免,在生产经营中由于外在或者是内在的原因,总是免不了有安全事故发生,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人身、财产安全的损失情况对安全事故等级进行了划分。那么煤矿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煤矿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通过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三方面来区分。

  1、.死亡人数:根据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可以区别事故重要程度,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称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称为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称为一般事故。

  2、重伤人数:根据事故中的重伤人数可以区别事故重要程度,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的事故称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称为较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经济损失: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区别事故重要程度,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较大事故;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二、事故处理责任

  在任何生产事故中,若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三、煤矿事故类型

  第一、瓦斯事故:瓦斯、煤尘爆炸或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窒息(中毒)等。

  第二、顶板事故:指冒顶、片帮、顶板掉矸、顶板支护垮倒、冲击地压、露天煤矿边坡滑移垮塌等。底板事故视为顶板事故。

  第三、机电事故: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放炮事故: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造成的事故。

  第五、水灾事故:指地表水、老空水、地质构造水、工业用水造成的事故及溃水、溃沙导致的事故。

  第六、火灾事故:是指煤与矸石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造成的事故(煤层自燃未见明火逸出有害气体中毒算为瓦斯事故)。

  第七、运输事故:指运输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发生的事故。

  第八、其它事故:以上七类以外的事故。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煤矿事故主要是根据事故的性质、造成的影响和伤害程度等等情况进行的划分,安全事故除了可以按照事故等级进行划分,我国还根据事故行业、事故的原因等等进行了划分,发生安全事故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有着或大或小的影响,我们在生产经营中应该小心慎重,按照程序操作,避免发生事故。以上就是煤矿事故等级划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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