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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互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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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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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精神,根据市局领导指示,决定组织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管理互检工作(以下简称互检)。此次互检的主要内容为冶金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情况。互检方式由每两个局(县(市)区、开发区)分为一组,组内交叉检查。互检工作在11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工作时间3天左右。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行业监管科将参与此次互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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