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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矿矸石山爆炸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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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8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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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5月15日19时40分,河南省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矿矸石山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爆炸崩塌的矸石将矸石山附近的民房损坏并造成8名居民死亡,抢救过程中二次喷出的热气流和粉煤灰造成122名救护队员及矿工被灼伤。

  爆炸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派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指导事故抢险工作。

  发生事故矸石山是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矿自1958年建矿以来逐渐堆积而成的,目前矸石山南北长300米、东西宽250米,最大堆积高度74米,体积130余万立方米。经初步调查,导致事故发生及扩大的原因是:矸石山内部长期自燃,积蓄有大量热能,事故当天降雨量较大,内部高温矸石遇水后发生了物理、化学反应,矸石山内部产生了大量高压水蒸气、氢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高压气体遇到明火发生了爆炸,爆炸抛出的矸石和粉尘约3万吨左右,位移距离达200余米;抢救过程中,降雨仍在继续,矸石山内部自燃加剧,再次产生的大量高温、高压气体,形成气流喷发,喷出距离达400余米,造成事故范围扩大。

  各地要认真吸取这次爆炸事故的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一、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对所属煤矿的矸石山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自燃现象或存有自燃倾向的矸石山,要立即采取治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落实矸石山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目前矸石山已发生自燃的煤矿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方案,建立矸石山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责任、资金、人员三落实,限期治理,消除隐患。

  三、对新堆积形成的矸石山,煤矿企业必须主动采取预防措施,设置围栏,防止矸石自燃。严禁在矸石山附近构筑建筑物。

  四、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企业治理矸石山安全隐患的工作纳入监察范围,加大监察力度。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煤矿企业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矸石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加快对煤矸石的开发利用,变害为利。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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