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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校车事故遇难学生每人可获赔5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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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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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晚,记者从江苏“丰县校车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事故驾驶员洪某无力承担巨额赔偿,丰县政府参照有关法规,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等以及支付救助金共计50.2万余元。

  据丰县副县长张斌介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进行各项善后工作。经县公安交警部门初步认定,此次事故驾驶员洪某负全部责任,考虑到其支付能力有限,县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计25.26125万元,同时,县政府一次性支付抚慰救助金25万元,合计50.26125万元,款项全部由县政府财政支出。

  此外,目前在徐州两家医院继续治疗的8名受伤学生中,有7名学生伤情继续趋于好转,正在恢复。另一名重症患者伤情较以前有明显好转,14日晚已意识清醒,能认写,生命体征稳定。经医生允许,伤者父亲已于15日上午与伤者见面。

  张斌说,在全力救治伤员、安抚遇难学生亲属的同时,相关方面认真查询12日事发时乘坐事故车辆自行返家的学生,动员他们进行健康复检跟踪。目前已有7名学生进行了全面体检,2名存在轻度肺炎症状的学生已实施抗炎治疗。

  对于公众质疑的事发时车辆实载人数问题,徐州市和丰县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为确保数字真实可靠,正通过学校组织,采取学生问卷调查、同学间相互印证调查、现场模拟 、教师谈话、专家论证等方法,排查当时乘车学生,准确的调查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发布。

  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14日下午由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会议,通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与各校长签订责任状,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缺乏安全保障的车辆。

  目前,徐州市、丰县已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将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单位和领导,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当天,来自全国各地约60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此次“丰县校车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另外,部分学生家长也在现场旁听了这次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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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给予校车最高路权

  公安部12月15日召开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最高的路权为校车提供保障服务,以最严的措施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校车交通安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教育、交通等部门,全力为孩子们建设一条平安大道。

  黄明指出,保障校车安全事关学生儿童的生命安全,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幸福,事关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各级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好校车驾驶人安全资格审查、校车安全状况检查、路面通行执法和责任主体监督“四关”,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整治。

  要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逐一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人。要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对未登记备案、擅自改装和加装坐椅、安全性能不过关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运整改,直至达标后才允许运行。黄明强调,要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吉林校车一车一警

  记者15日从吉林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为确保学生安全,吉林省实施校车包保制度,实行一车一警,避免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吉林省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要全力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管控工作。在寒假前,加大校车管控力度,全面落实校车包保制度,实行一车一警责任制;严格审查驾驶员和车辆,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停止其运营;落实校方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对驾驶员放假前至少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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