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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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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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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总结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的实践经验,探索如何继续推进此项旨在减少电气火灾的科学化、社会化工作。

一.一项有效减少电气火灾的科学方法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电气火灾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每年约占火灾总起数的25%左右,与“用火不慎”并列为诸火灾原因之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
  电气火灾一般是指各种发、送、变、配、用电设备及线路在带电运行状态下,由于非正常的原因,在电能转化为热能的过程中引燃可燃物而导致的火灾。还包括静电和雷电引起的火灾。除违章操作等偶然性原因外,相当一部分电气火灾是由于电气系统存在隐患并长期未被发现,特别是各种不同原因造成的局部过热或火花放电,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导致周围可燃物被点燃,蔓延成灾。因此,需要定期对电气系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传统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方法,主要依靠人的直接感官(手、眼、耳、鼻)来判断电气系统的外在表征和环境特征,辅以常用的电工仪表,测量系统的电压、电流、接地电阻等数值。但是,电气系统的局部过热和火花放电往往由于处于十分隐蔽的部位,往往不容易被传统的检查所发现。
  借助于红外探测设备(如红外点温仪、红外热电视、红外热像仪)、超声探测设备(如超声探测仪)等现代技术检测手段,能够在电气系统正常运行的状态下,实施非接触式检测,快捷地发现过热和火花放电部位。十多年来,北京地区许多专家和技术人员经过不懈的努力,将这些现代检测技术与传统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方法相结合,形成了一整套更为系统化、规范化的现场检测方法,并通过对检测纪录的数据处理和图像分析,正确判断电气系统不同部位(变配电设备、线路、开关、插座、照明装置及一般低压用电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等)所存在火灾隐患的性质、原因及危险程度,编制出完整的、图文并茂的检测报告。经过大量的实践,他们还总结出了很多成型的检测工作经验。例如对一些特殊场所(大型文艺演出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展览展出场所、建材家居商贸市场、施工现场、桑拿浴室等)的标准化检测方法;又例如一些典型隐患和重要数值(过热型隐患、放电型隐患、谐波、中性线过载电流、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的检测与判断方法。这种规范化的方法和程序大大提高了检查的质量与效果。
  目前,上述检测方法已越来越广泛地运用到北京市的各商市场、餐饮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文艺演出场所、古建筑、工矿企业、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和政治活动场所。受检单位根据检测的结果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从而达到防止电气火灾发生的目的。
  这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对电气系统设备进行的定期规范化安全检测,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形成制度。北京市也已正式颁布了地方标准《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此“规范”对电气防火检测的范围、手段、仪器配备、隐患认定、报告格式等做出明确规定,成为当前对低压配电系统防火安全检查最全面、最权威的技术依据,标志着此项旨在减少电气火灾的科学方法实现了系统化和标准化。北京市的实践经验也已引起国内各省市的关注。目前在十多个省市相继出现了类似的做法,并且结合当地的情况摸索了许多新的经验,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 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的历史回顾
  北京市的电气防火检测技术开发是从九十年代初开始的。从提出调研课题,到形成检测方法与程序,到编制技术标准,到形成市场化的安全技术服务行业,一直得到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注与支持,也凝聚了许多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的大量心血。迄今为止,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初期阶段(1991----1997)
  面对电气火灾和电气伤亡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市电气工程协会和消防协会组织一批专家率先为建立预防性安全检测手段开展调查研究。经市技术监督局批准,1992编制发布了《北京市小型服务行业电气安全技术要求》,作为对这些单位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和电工安全培训的基本依据。1996年编制发布了《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技术导则》,首次把红外测温、热成像和超声波探测等现代检测技术设备,移植来对过热型、电火花型电气火险隐患的检测,有力地促进了“电检”技术与装备的完善与发展。
  1997年5月,《北京市电气消防安全检查中心》宣布成立,为社团法人,由市科委归口管理,接受市消防局的业务监督与指导。电检服务开始走向社会。
2.成型阶段(1998----2001)
  1998年,根据国家关于社团组织整顿的有关精神,《北京市电气消防安全检查中心》不宜继续以社团法人地位运作,宣布解体。此后,北京地区陆续建立了四家从事“电检”服务的企业,检测业务的市场化有了新的发展。
  为确保电检事业健康发展,北京消防协会受市消防局的委托,成立“电检行业指导组”,积极开展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  2000年6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2000年11月,市物价局批准了《电气防火检测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至此,电检已成为城市中一种有章可循的社会性安全技术服务行业。
3.发展阶段(2002----现在)
  随着市消防局取消电检企业资格审批制度,本市又出现了一批新的电检企业。据最近统计,目前北京市电检企业已达36家,从业人员65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6名,工程师119名,助理工程师35名,组成了首都地区预防电气火灾的一支生力军。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也已进一步被社会所接受,并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一些单位开始主动与电检企业签订定期服务协议。有些外资企业原本就按习惯每年从国外请来专门机构做例行性安全检查,现在已改请北京的电检企业来做了。据2003年6月的统计,六年来,全市电检企业共检测了25594个用电单位,及时发现消防不安全问题543000多件,其中较大的问题28654件,为用户提供检测报告28675份。我市在电气设备大量增多、用电量年均增长15%的情况下,电气火灾数量保持了平稳态势。这与加强对电气火灾的专项防治力度不无关系。特别是在各次重大政治活动和群众性活动的保卫工作中,电检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技术保驾作用。
  行业规模的急剧扩大,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电检企业质量参差不齐,有的企业甚至采取竞相压价、虚假检测、高额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此,市消防局和消防协会已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电检事业继续健康有序发展。 [page]

三. 探索我国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的社会化运行模式
  如上所说,十多年来,我们在两个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是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检测(查)技术方法与标准;二是初步形成了适应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专业队伍。
  基于历史和法规条件的原因,我国消防安全服务性企业的发展相对滞后,而中介性电气防火检测专业服务正是这一领域的典型代表。它是消防安全工作顺应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求而出现的一项新事物,是消防安全工作科学化和社会化的一种体现。它如何得以正确实施,并取得预期的社会效果,需要一个艰苦曲折的摸索的过程。
  从国家目前的法规依据和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来看,电检服务的社会化运行模式是沿着以下思路形成的:
(1)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六)款,“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2)上述要求的“记录资料”应是指各单位依据现行的国家与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的安全自查“记录资料”。在北京,应依据《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规范》进行安全自查。
(3)鉴于仪器设备和人员经验等方面的不足,许多用电单位并不具备自行对电气设备进行规范化统查的条件。他们可以委托电检企业进行有偿检测服务,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4)电气防火检测服务企业属社会技术服务性质,与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性检查具有本质区别。它按照与用电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微利服务,协议收费,并承担与检测服务相应的法律责任。工商、物价、税务、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从各自职权范围对其经营行为实施依法监督。
  电检工作既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就应当把它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而积极地扶持,碶而不舍地促进它健康发展,防止它误入歧途而夭折。消防监督部门虽然不应当直接参与这种检测业务,但也应当看到它对减少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的重要意义,不能视之与己无关,放任自流。
  正是从上述的认识出发,北京市的消防部门对此项工作始终持热情支持、积极引导、认真监督的态度。首先,市消防局明确委托消防协会负责对电检企业开展行业指导工作。协会工作的主要着眼点是吸引电检企业自愿加入协会,共同制定各种有关的行业规范,促使本行业会员单位自觉遵守行规,不断端正行风。具体可归纳为“五个统一”:
(1)统一编制检测技术标准。
(2)统一制定企业的人员与设备配备标准。
(3)统一进行业务人员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
(4)统一各企业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服务行为准则。
(5)统一检测文书规格(合同、检测报告及用电单位回执等)。
  其次,市消防局还要求所属各消防监督机构负起支持和监督电检服务正常开展的法定职责与权力,要求结合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向社会各单位(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宣传定期规范化安全检测的必要性,同时依法对各电检企业的检测质量和真实性进行监督,依法处置各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三是市消防局还强调了消防监督机构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任何好处费;不得以任何借口带领电检企业到单位强制检测;不得干预单位对电检企业的选择;不得参与电检企业的经营活动。
  2002年以来,消防协会针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电检企业共同制定了《电检企业服务质量自律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电检企业质量保障体系的各项要素(人员、设备、流程、文本、制度等)提出详细要求。协会依此在全行业持续开展了质量自律考评创优活动。与此同时,市消防局也明确表示:对未经消防协会考评具备技术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的企业进行的不规范检测,其结果不能作为单位已进行检测的依据。通过以上工作,电检行业从总体上保持了健康成长的良好势头。
  应当看到,电检作为一种社会中介性技术服务,目前仍然处于发育不成熟的时期。从北京目前的状况来看,仍存在企业总量过多、规模不大、综合技术能力不强等问题,行业管理也还需进一步总结经验,加以改进。据我们了解,各省市在这些方面结合各自的情况也还有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值得我们借鉴。2000年4月,几位全国政协委员向九届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支持和规范电检工作的1753号提案,国家公安部在其后的答复意见中概括了电检工作当前现状与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途径。该答复意见强调:“目前一些省市已经开始推行建筑电气设备由中介机构定期检测的制度,对于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预防火灾的发生,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大部分建筑业主或者说物业管理单位不愿花钱定期检测;二是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归口到哪个部门,意见不一;三是对检测机构的资格、检测规程、收费标准等缺少明确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监督,而没有直接参与电气检测或者管理电气检测中介机构的职能”。“我们将积极与有关主管部门协商,配合其制订有关的法规、政策,建立由建筑物的使用、维护管理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制度,并将查看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纳入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督促单位落实”。
  从根本上说,电检的社会化运行仍有待于国家制订针对性的法规、政策,使其更加有法可依。电检企业作为一种负有特殊责任的中介性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当纳入国家的资质管理范围,确保其公正与权威性。我们呼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此给予必要的关注。

四、展望
  电气防火检测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仍需不懈努力,化解各种困难,改进各种不足,从不成熟走向成熟。预防电气火灾是一项技术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我们还需要继续探索许多技术性和制度性课题。我们计划在今年以及今后若干年将继续抓好以下几件事:
(一)继续提高电检工作的科技水平
  *总结《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的实施经验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对电气火灾的具体原因和电气系统常见性隐患的判定标准进行深入的分类研究。
  *在检测工作中注意对各种品牌的家电及其它电气产品的防火安全性能进行跟踪分析。
  *对一些关键性或前瞻性的技术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例如谐波效应、线路绝缘性的带电检测方法、对易燃易爆危险部位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各种电致发热体的温控标准及安全间距等等。[page]
(二)继续促进电检行业的健康成长
  *完善行业自律和制约机制。优化电检企业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优化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牢固树立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强化消防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建立社会举报和检测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鼓励有实力的电检企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发展壮大为能胜任多项消防安全服务的骨干企业。
(三)探索与电检工作配套、减少电气火灾的更多有效举措
  *各种常见性电气火灾隐患的预防与整改措施。
  *电气工程验收、定期安全检测与隐患整改一条龙服务,努力扩展电检企业的业务范围。
  *与供电、建设、房地产、技术质量、保险等管理部门的配合。
  *对政府决策和法规建设提出积极建议。

五.结论
  1.在我国的经济建设高速发展阶段,电气火灾正处在高发期。控制和减少电气火灾是消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运用全社会的力量,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碶而不舍地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创造一个更为安全的环境。北京市电检工作的实践证明,这个目的是可以实现的。
  2.在我国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推进过程中,技术服务性企业亟待发展。加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消防安全中介服务运行模式,是政府部门和相关社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引导和管理好这类行业,使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北京市电检行业的开创和发展,无疑是一项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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