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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抽查中火灾隐患的判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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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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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监督抽查中对火灾隐患的判定

73号令即新《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1) 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 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不能立即改正的;
(5) 不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且情况严重,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从上述的条文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规定取消了管理方面的内容,突出了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影响防火灭火功能、影响公共安全方面的内容。
73号令对不同范围的检查内容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第十条规定了对单位监督抽查的检查内容;
第十二条规定了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检查内容;
第十三条规定了对大型集会申报检查的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简单、明确,都是第一建审手续;第二疏散设施、通道;第三是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配置。第四是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通过对上述规定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在消防监督检查内容上,现在的规定取消了单位消防管理方面的条文,更集中,更简单,易操作,凸显了重视人员疏散,重视防火灭火方面内容的特点。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主旨。

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规定了符合责令立即改正程序的八类火灾隐患:

1、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这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4、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 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6、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8、 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73号令还规定了符合责令限期改正程序的十类火灾隐患: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3、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开业的;
4、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
5、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6、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规定,不能立即改正的;
7、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能立即改正的;
8、防火防烟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被占用,不能立即改正的;
9、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10、其他不能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以上的各类火灾隐患内容必须熟练记住,灵活运用,才能适应监督检查的需要。正确发现判定火灾隐患,并按程序及时处理,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对个人素质、工作质量的考验。要熟练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准确判断,不留后患。

识别火灾隐患要持发展的观点,要考虑到有些隐患一时难以识别,要在事态发展中才能体现出来。例如引发火灾的隐患比较明显,过负荷,混放、超储、明火、雷击、违章作业等,我们在检查中很容易注意到。但是,致使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发展,加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例如防火间距不够、消防车通道阻塞、消防设施损坏、失效、停用,缺少消防标识、疏散通道不畅、消防电源不合格、消防水源压力不足等隐患,有时就没有引起我们应有的关注,熟视无睹或者视而不见。漏掉了应该发现的火灾隐患。

作者根据长期的消防监督检查实践经验,总结出以下十种常见的火灾隐患,其中有些是经常被我们忽略的,应在监督检查中予以注意:

1、消防用电不符合消防负荷等级规定的,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也比较难以整改,尤其是老建筑物更应是检查的重点。许多新的一类高层建筑,在消防用电上,设计就未达到负荷等级规定,用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用它来取代切换电源,这其实是一种违规隐患。在火灾中,我们多次看到因为消防电源不能及时切换而导致救火设施失效,消防水源失效等严重情况,致使火灾蔓延,酿成大祸。
2、建筑自动消防工程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未经年检的;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未能及时维修或超过报废期未予更换的,消防器材超过报废期的。
3、自动消防工程设施未进行例行维护、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的;例如:消防电梯、送风、排烟风机、消防水泵、防火卷帘、防火门、排烟阀、防火阀、电磁阀等。
4、建筑物的自动消防工程的事故广播系统、警报系统、手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系统、辅助照明系统、事故照明系统失效失灵。或者根本没有。未能定期检测、试运行,使系统始终保持完好有效状态。
5,未建立消防组织未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未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未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未进行定期演练。单位内未进行定期的消防培训、学习。消防控制室值班维修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page]
6,消防水源或者水源容积不够、压力不足,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无防冻措施,导致冬季不能保证消防供水需要。
7,单位无专兼职消防干部和主管消防工作部门,无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年度无消防资金投入的;单位无《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无《定期防火检查记录》,无《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单位未建立《消防档案》或未有专人填写,或敷衍塞责的。
8,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电气线路因修理或维修,未恢复防爆要求状态,或防爆设备维修后未恢复防爆措施。或在防爆场所使用手机、不防爆的电子表、电话、开关、插头等。
9,工艺布局不合理,生产中明火靠近油、气、油漆、溶剂等可燃物,生产过程中易燃可燃的材料超量准备;工艺设备和发动机漏油未能及时处理等。
10,在危险岗位值班工作,无证上岗,不着防静电工作服、鞋、帽,不使用防撞击火花的有色金属工具;消防控制室等重要部位,非工作人员出没、休息、更衣、吃饭等。
在对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时,要注意检查各单位的《定期防火检查记录》、《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档案》等消防文书。除了要注意隐患的整改情况,还要注意重大火灾隐患的线索和发展趋势,一经发现要采取果断措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限期立案整改。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消防监督抽查中对火灾隐患的判定,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非同小可,它涉及单位的生产生活,资金投入甚至法律责任,所以一定要慎重、及时、准确,要充分发挥单位的消防工作主动性,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迅速清除火灾隐患的潜在危险,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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