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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的初步思考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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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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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灭火救援领域出现的几个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

1、海上渔船火灾扑救问题。汕尾海港是一个比较大的避风港,港内在休渔期间停泊了大量船只,近几年来多次发生渔船火灾,偶尔还有重大火灾发生。渔船火灾的扑救工作给消防部队出提出了难题:一是海上渔船火灾扑救是否属于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范围问题。按照公安部消防局1998年10月16日《关于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消防机构执行消防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1998]232号)精神及1989年12月7日公安部消防局、铁道部公安局、交通部公安局、中国民用航空公安局《铁路、交通、民航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协调会纪要》第二项规定:在我国沿海、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一切中外民用船舶、水上设施,港口、码头区域内的一切建筑、设施、驻港(站)、通讯导航站(台)、油库、物资器材库等消防监督工作,由交通港航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但由于汕尾港并未设立港行专门公安消防机构,该职责具体由海洋与水产、海事部门还是消防部门履行难以明确;二是相关灭火救援装备的建设工作目前还是空白,是否由消防部门牵头,汕尾两届政协会议上都有政协委员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海上灭火救援装备问题,最后该由哪个部门牵头落实?
对策:在不具备条件设立专门港航公安消防机构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协调,建立由海洋与水产、海事部门以及消防部门共同负责的联动机制,或者直接由政府出资建立专门海上专职消防队,在人事上由海洋与水产部门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指导。
2、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问题。近年来,基层政府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引发了不少农民群众的群体性事件,如汕尾的红海湾东洲坑事件。事件出现后,消防部队作为公安现役部队的一部分,服从公安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消防部队往往被赋予与自身角色不相适应的工作任务,如治安、联防等。消防部队应如何处理好服从现场指挥和保护消防官兵自身安全的问题。
对策思考:一是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如公安部消防局)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公安消防部队在该类事件中的处理程序;二是消防部队的指挥员在现场指挥中能够冷静处理,做到不退避、不冒进,有效保护好消防官兵自身安全。
3、高速公路火灾扑救的水源和消防车通道问题。汕尾地处深汕高速公路中段,辖区高速公路近150公里,近年来高速公路段的灭火救援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高速公路全线是全封闭的,且没有设置消防水源,因此灭火救援时的供水主要依靠消防车的自备水。另外由于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少、分隔行驶以及全封闭性的特点,一旦有事故发生,其他车辆继续驶入就难以掉头、分流和疏散,从而造成高速公路堵塞,导致交通中断,救援装备和人员难以接近事故现场,疏散人员极其困难。
对策思考: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立高速公路专职消防队。针对高速公路线长、封闭性强、距离城市现役消防队较远的特点,建立高速公路专职消防队是应对高速公路灭火救援任务最直接、最有效、最简单的办法之一,是对公安现役消防队执勤力量的有利补充。具体可由高速公路沿线所在行政区域政府或由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或经营机构出资,由辖区县级以上消防部门指导建立专职消防队。
4、社会的复杂性给部队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非传统内部安全问题。当前,消防部队兵源来源复杂,士兵入伍动机多样化,战士中独生子女多,给部队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他们身上普遍存在着依赖性较强,自理、自立、抗压能力相对较差,艰苦奋斗意识淡化,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个性较强、享福主义、利益观增强等问题。另外,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部队驻地周围娱乐、消费场所的日益增多,对官兵的“八小时外”生活带来巨大的诱惑,战士不假外出的现象增多。这些都对传统的队伍管理方式方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对策:中队干部要想法设法丰富中队警营文化生活。警营文化生活不仅仅是拴心留人和两用人才培训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指导战士们追求思想充实、充分肯定自我价值问题。通过利用空余时间,定期学习文化知识、电脑知识、法律知识、经济常识和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等,保证战士们心理有序,精神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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